作者:李超 来源:居民收支调查处 发布日期: 2021-11-04 12:00: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1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回升,有效需求加速释放,发展质效明显提升,民生保障稳固有力,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1.8%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5元,增长11.8%,增速比上年同期(6.6%)加快5.2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9.2%。
一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0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2元,增长8.9%,增速比上年同期(1.5%)加快7.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6.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6.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二是经营净收入恢复性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63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元,增长10.1%,增速比上年同期(9.9%)加快0.2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0%。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4.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净收入微幅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43元,比上年同期微增0.1%;增速比上年同期(-7.4%)加快7.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3.7%。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
四是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9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元,增长19.6%;增速比上年同期(15.1%)加快4.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7.3%。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7.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0个百分点,在四大项收入中对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
二、促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促就业,强培训,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帮助求职就业。1-9月,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万人,同比增加14.9万人。三季度末,全省农村非农从业劳动力总量686.8万人,同比增长9.2%。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围绕重点群体,加强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三是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1-8月,全省共计完成省外劳务输出30.12万人。
(二)产量增,价格涨,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一是出台文件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出台《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二是夏粮喜获丰收。今年山西夏粮总产量为24.34亿公斤,比去年增加0.66亿公斤,增长2.78%,高于全国增幅0.68个百分点。三是畜牧生产情况良好。前三季度山西猪牛羊禽出栏量大幅增加,畜产品产量也相应增长,肉蛋奶分别增长。四是农产品价格以涨为主。农户售卖积极性高,收益增加,直接拉动农村居民经营收入提高。
(三)投入增,保障足,转移净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一是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助力农业生产。二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今年山西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65元。三是上调低保补贴标准。今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20元,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进行优惠。四是省财政厅下发脱贫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