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山西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民生投入和扶贫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开局良好,农业农村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了全省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农村居民收入特点
(一)增速逐季加快,自2014年以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增速
2018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3元,增长8.9%。全年来看,呈现逐季加快的趋势。一季度同比增长8.3%,上半年同比增长8.4%,前三季度同比增长8.5%。
2014年山西经济遭遇断崖式下跌以来,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进入下行通道,低于同期全国的平均水平,由2014年的同比增长10.8%一度下降到2017年一季度的最低增速6.1%,比同期全国的8.4%低2.3个百分点。2016年山西经济企稳回升,农民收入增长艰难爬坡,2017年山西经济实现由“疲”转“兴”,2018年山西经济转型发展持续拓展,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重视民生、攻坚贫困,实现了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增速首次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8.8%。
(二)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转移净收入贡献最大
2018年,山西农民收入中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736元,同比增加274元,增长5.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8.4%;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75元,同比增加251元,增长8.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6.1%;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93元,同比增加29元,增长17.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0%;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46元,同比增加409元,增长17.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42.5%。
(三)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
2018年,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由2017年的2.70:1缩小到2018年的2.64: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二、 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收入增长提供基础保障。2018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就业、物价、金融形势总体平稳,投资增速继续加快,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企业效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宏观外部条件。
(二)就业增加和工资水平提高,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一是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农村劳动力非农务工人数增加,有关部门统计,2018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92万人,同比增长1.8%。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本地从事非农务工的农民工人数同比增长2%。二是就业工资水平提高,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农村非农务工月收入同比增长5.9%。
(三)农业形势稳定向好,农产品价格回升,推动经营净收入增长。一是全省粮食获得丰收,201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38.04亿公斤,比上年增加2.53亿公斤,增产1.87%。二是多数农产品价格回升,2018年,全省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总体同比上涨4.7%。其中,玉米上涨14.3%,小麦上涨2.3%,谷子上涨10.5%,蔬菜上涨9.9%,牛上涨7%,羊上涨19.3%,鸡蛋上涨12.8%。三是经济形势好转带动农村三产经营增长强劲,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交通运输仓储业和居民服务修理业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四)攻坚贫困、重视民生,拉动农民转移净收入增长。一是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8年全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84亿元,增长55.9%,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生态建设扶贫、社会保障扶贫、教育扶贫、企业扶贫、财政金融扶贫等一系列扶贫政策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二是民生投入力度加大。提高了退耕还林补助,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对退耕农户每亩增加补助300元,对贫困县造林补助每亩增加400元,非贫困县造林补助每亩增加100元;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最低可增加3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3元;增加了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许多地市对“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民生政策合力拉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较快增长。三是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寄带回收入增加。全省外出农民工人数同比增长2.2%,人均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同比增长4%。
三、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促进农民增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为此要继续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聚焦深度贫困,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坚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不动摇,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细化政策举措,坚持农民主体,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各方力量,统筹抓好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坚定不移地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向深入,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切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本地区资源禀赋,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业品牌建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带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整体优化升级。二是坚持农业创新发展理念,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互联网+”营销模式,推进新型工业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有效衔接。三是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加大新型农技在基层的推广力度,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一是大力扶持农村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优化创业环境,鼓励返乡创业。二是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大批新兴职业农民,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三是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劳务品牌”。四是规范用工管理制度,对乡村干部、教师和医生等群体,落实好国家各项平等待遇的政策,畅通职务晋升渠道,强化职称评定机制。五是保障农民工权益,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六是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社保体系中,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
(四)持续提高转移性收入。一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合理增长机制。二是继续加强对贫困农村人口的转移支付,强化扶贫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好扶贫资金的效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细。
(五)挖掘财产性收入增收潜力。一是引导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鼓励农村居民以土地等资产入股,增加农民分红、利息收入。二是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推进土地流转进程,提高流转收益。三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创造便利投融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