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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城镇居民收支特点分析

作者:安桉      来源:居民收支处      发布日期: 2017-02-24 09:21: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2016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不利形势,山西省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着力扩大就业,增加民生支出,经济社会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奋力前行,城镇居民收支实现了稳步增长。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2元,比上年增长5.9%。四大项收入三增一减,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工资性收入小幅上涨,经营净收入继续下降。

(一)工资性收入小幅上涨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954元,比上年增长2.4%。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8%,拉动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2%。

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新出台公车改革、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增资政策。山西省从2016年1月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经基本落实到位;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执行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4%,该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二是促就业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带动了城镇劳动力就业。2016年我省大力实施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促进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带动了城镇劳动力就业。省人社部门统计,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46万人。三是煤焦钢价格企稳回升,工业企业效益不断改善。山西煤炭价格从5月份起环比上涨,焦炭价格今年4月环比上涨,钢铁价格今年3月开始环比上涨。受此影响,工业企业运行状况不断好转,企业效益持续改善,职工工资待遇得到保障。四是许多煤企补发拖欠工资,稳定了企业职工工资。

(二),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5735元,同比增长22.4%,增幅居四大项收入之首。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68.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转移净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2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8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绝对额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占近九成。

转移净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一是增加养老金。2016年1月1日起,我省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上调190元;出台失业人员新政,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二是提高社保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419元,提高5%;残疾人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人均380元提高到人均420元,人均增加了40元。三是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底山西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大病报销额度进一步提高。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用411元,同比增长57.1%。

(三)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003元,同比增长1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

房屋虚拟租金增加,是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房屋虚拟租金1269元,同比增加209元,增长19.8%。此外,居民购车、买房等提取存款,使利息收入增加,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产性收入。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利息净收入107元,同比增加65元,增长1.6倍。 

(四)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经营性净收入一直呈下降趋势,下半年由于主导行业形势趋稳转好,经营净收入降幅大幅收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659元,同比下降4.7%。

经营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各类经营主体经营状况不佳。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1589元,同比减少596元,下降27.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人均下降3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人均下降2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人均下降26.3%。

二、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六升二降”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93元,比上年增长7.4%。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升二降、涨跌明显”的态势。从绝对额来看,食品烟酒、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是构成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此三项支出占到消费总支出的58.5%;从增幅来看,居住、医疗保健和交通通信支出位居前三,增速分别为20.3%、18.5%和11.8%;而食品烟酒和衣着支出分别下降3%和6%。

(一)消费结构日趋合理

城镇居民在满足基本生存消费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生活的品质和自我的发展,旅游出行、接受再教育等越来越成为城镇居民享受生活的新选择。2016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属于发展型消费的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医疗保健支出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增幅前列,共计6492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8.2%,比上年的36.3%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属于生存型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类支出9100元,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3.5%,比上年的55%下降了1.5个百分点。

(二)居住支出领跑城镇居民消费增长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3634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614元,增长20.3%,增幅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第一。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人们对生存环境、生活环境的更高追求,以及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的积极推动,家庭首套房房贷降低等利好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城镇居民的购房热情,由此带动了房屋装修支出的较快增长。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住房维修及管理支出人均527元,同比增幅达42.6%,其中人均住房装潢和住房维修支出分别增长38.3%和70.3%。二是受城市建设的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以及外来人员增多、入住率高等因素影响,推动了租房需求和房租支出增加。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租赁房房租支出173元,同比增幅达49%,其中租赁私房房租增长50.7%。三是新建小区在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园林景观规划、建筑用材等方面投入较大,一定程度上导致后期物业管理中对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绿化养护和小区清洁等方面的费用增加。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物业管理费支出为人均77元,同比增长14.9%。   

(三)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生活观念的逐步转变,防病治病的意识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居民由被动就医转变为主动预防,并进行健康投资,各类医疗保健器材和滋补保健品进入普通居民家庭,医疗保健消费持续较快速长。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652元,比上年增加257元,增长18.5%,增幅居八大类消费支出第二。其中,人均医疗卫生器具、保健器具和滋补保健品分别增长29.2%、25%和2倍。

(四)耐用消费品消费呈现新特点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质量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倾向于生活用品的方便智能。城镇居民耐用品消费出现五大变化:一是家用汽车拥有量大幅上升。截至2016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为34辆,同比增长17.2%。与此同时,摩托车拥有量下降9%。二是计算机拥有量基本饱和,联网比例高。截至2016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为73台,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60台,占拥有量的82.2%,表明城镇居民家庭信息化程度正不断提升。三是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拥有量此消彼长。截至2016年末,全省城镇居民每百户固定电话拥有量为32部,同比下降17.9%;而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31部,微增5%。四是居民注重享受生活,空调和热水器拥有量明显增多。截至2016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空调器和热水器分别为34台和64台,比上年增长3%和4.9%。

(五)网上购物热情不减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网上购物融入越来越多的平常百姓家。家用电脑和移动电话普及率的提高,接入互联网比重的增大,以及三大运营商提网速、降网费措施的有力贯彻,都为随时随地网上购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使这种新兴购物方式不断优化得到扩展。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均支出由上年的163元增加到188元,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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