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前进 来源:消费价格处 发布日期: 2017-01-06 08:51: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资料显示,11月份我省CPI(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为今年下半年的高点,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涨2.3%)0.8个百分点。分城乡看,11月份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3%;从类别来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5%,非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价格上涨1.0%。全省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与上年同月相比呈现 “五升二降一平”的运行格局。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比上年同月上涨4.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3.0%,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5%,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4%,居住类价格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比上年同月下降0.2%,衣着类价格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与上年同月持平。
在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在全国31个省、市、区价格涨幅由高到低排序中与内蒙古、黑龙江、辽宁、贵州、陕西并居第23位;山西所处中部六省中,江西、湖南均上涨2.5%,湖北上涨2.4%,安徽上涨2.3%,河南上涨2.1%;山西周边省区中,河南上涨2.1%,河北上涨1.8%,内蒙古、陕西均上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