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林英 来源:住户专项处 发布日期: 2016-08-18 08:50: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实施,以及扶贫开发工作的扎实推进,大扶贫格局逐渐形成,在政策护航和市场稳定的合力推动下,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水平逐步提高,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8元,比2010年的2711元增加了3367元,增长1.24倍,年均增长17.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54.87元,比2010年的2137.96元增加了3316.91元,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6%。
一、全省贫困人口减少351万人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测算,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223万人,比2010减少351万人,下降61.1%,平均每年减少70.2万人,下降 8.8 %;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24.1%下降到2015年的9.2%,下降了14.9个百分点。
(一)中部六省贫困发生率均呈大幅下降,山西减速最快
“十二五”时期,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全面大幅下降,但山西贫困人口发生率减少速度最快。“十二五”时期,中部六省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幅度为:山西下降14.9个百分点;湖南下降10.3个百分点;湖北下降11.6个百分点;安徽下降9.9个百分点;江西下降10个百分点;河南下降12.3个百分点。山西分别比湖南快4.6个百分点;比湖北快3.3个百分点;比安徽快5个百分点;比江西快4.9个百分点;比河南快2.6个百分点,减速最快。
(二)周边四省贫困发生率也均呈全面下降,山西减速第二
从我省周边四省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看,“十二五”时期,周边四省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幅度为:山西下降14.9个百分点;河南下降12.3个百分点;河北下降11.5个百分点;内蒙下降14.1个百分点;陕西下降16.6个百分点。山西下降速度分别比河南快2.6个百分点;比河北快3.4个百分点;比内蒙快0.8个百分点;但比陕西慢1.7个百分点;减速仅低于陕西。
(三)全国贫困人口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省份有7个,包括山西在内
2015年,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农村贫困人口在300万以上的省份有8个,包括安徽、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在100万-300万之间的省份有7个,包括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北、陕西、新疆;其余16个省份贫困人口在100万以下。
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显著变化
(一)增收能力逐步提高,收入增长速度加快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政策推动下,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收入增速加快。“十二五”时期的五年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加量为673元,是建国以来增加最多的一个时期。特别是2013年,收入增加量达到908元;从增长速度看,“十二五”时期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17.5%,其中2013年增长22.9%。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比全国增长速度高0.2个百分点。
(二)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外出打工已成为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
“十二五”期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年工资性收入由2010年的1081.6元增加到2015年的2662.62元,增长了1.46倍,年均增长19.7%,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3.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外出务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形势相对稳定;二是外出务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三是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工资拖欠问题明显好转。
(三)市场化程度提高,变现能力增强
“十二五”期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增强,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非农择业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产品商品率,促进了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较快增长。在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中,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963.89元提高到2015年的5661.30元,增长了1.88倍,年均增长23.6%,占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78%提高到93%。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提高,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民思想理念的转变和增收步伐的加快。
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主因:一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多予、少取、搞活”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使农民实实在在地直接收益;二是农民增收渠道多元化,外出打工工资收入明显增多,所占份额不断增大;三是随着脱贫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农民直接得到了实惠,“五个一批”扶贫效应、区域经济效应、农产品价格效应得以发挥,效果明显。
三、农民消费观念变化,消费质量提高
“十二五”期间,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存型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农民生活呈现出物质消费越来越好,精神消费和生活环境明显改观的新变化。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5454.87元,比“十二五”期初增加3316.91元,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6%。
(一)即期消费信心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长期偏低,保证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多次实施出台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法》,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增强了农民的消费信心和购买能力。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8元,比2010年增加336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54.87元,比2010年增加3316.91元,在农村居民新增的收入中,98.5%用于生活消费,直接拉动了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随着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农民收入预期转好,即期消费增加,货币结余购买力增速和边际储蓄倾向均呈下降趋势,消费信心增强。
(二)生存型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存型消费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用于食品的消费支出为1965.60元,比2010年的1016.22元增加940.38元,增长92.5%,年均增长14%。在食品消费中,人均用于主食消费的支出低于副食和其他食品消费支出。从食物消费量看,粮食等传统食物消费量减少,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63.36公斤,比2010年的209.51公斤下降22%;而人均消费的水产品、肉禽和奶类等食物消费量增加。2015年人均消费水产品0.96公斤,比2010年增长84.6%;肉禽及制品12.35公斤,增长1.1倍;奶和奶制品6.59公斤,增长1.2倍;蛋和蛋制品8.11公斤,增长94%。蔬菜及制品消费支出基本持平。此外,农民在外饮食消费不断增加,占食品消费的比重明显上升。随着收入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改善,农村居民购买服装类更加追求成衣化。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用于购买衣着支出人均为393.41元,比2010年增加187.69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6%。
(三)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信息化程度快速提高。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用于交通和通讯的人均支出为523.47元,比2010年的166.91元增加356.56元,增长2.1倍,年均增长25.7%。交通通讯支出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移动电话迅速增加。在农民家庭通讯消费中发展最快的为通讯器材类,特别是移动电话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和价格的大幅下降,吸引了更多农民购买,成为通讯消费支出的新亮点。2000年到2015年十五年间,山西贫困地区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从无到有,发展到150.50部,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二是交通消费支出迅速增加。到2015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电动自行车达17.60辆,摩托车50.12辆,生活用汽车4.70台。以上变化表明,我省贫困地区农民的消费观念随着收入的增加、时代的发展而发生显著变化,同时也表明,国家对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使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农户享受到现代交通通讯的方便与快捷。
(四)文化教育投入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注重文化生活,增加教育投资氛围已在广大农村日渐形成。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为539.33元,比2010年增加348.01元,增长1.8倍,年均增长23%。农民教育投资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8.9%提高到2015年的9.9%,增加了1个百分点。
(五)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投资不断加快,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1098.87元,比2010年的277.94元增加820.93元,增长近3倍,年均增长31.6%。到2015年末,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6.50平方米,新建房屋中楼房、砖瓦房面积占到86%以上。目前农村贫困地区新购建房屋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追求城镇化,把居住空间延伸至城市,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选择在城镇购置商品房;二是追求舒适化,新建住房大多设施齐全,外部装饰和内部装修质量明显提升。
(六)家电拥有量不断增加
“十二五”期间,随着全省各级政府对农村民生工程和扶贫政策的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截至2015年底,3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01.34台,其中有24.94台接入了有线电视网;每百户农民家庭安装了固定电话25.1部,移动电话150.5部,其中有43.02部接入了互联网;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计算机14.9台,其中有9.05台接入了互联网;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71辆,洗衣机74.1台,电冰箱(柜)43.6台,热水器5.5台,摩托车50.12辆,助力车17.6辆。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山西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和谐乡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把农村“五通”工程建设同创建文明村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努力完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贫困地区村民的生活品位,在促进山西整体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对全省3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415个自然村的抽样调查,截至2015年底,已有389个自然村通公路,占调查村总数的93.7%,有361个自然村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占87.0%,有283个自然村通客运班车的占68.2%;有404个自然村通电,占97.4%;有394个自然村通电话,占94.9%;有323个自然村能够接收到电视节目,占77.8%;有264个自然村通宽带的,占64.6%;有396个自然村被通信信号覆盖,占95.4%;有217个自然村有健身器材,占52.3%;有76.1%的农户有管道供水,71.2%的户已有受保护的井水、泉水和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饮用水。
“十二五”期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农业和农民生活都发生了新变化,在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趋于合理,精神生活不断充实的同时,仍应看到目前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仍然很低,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也较大,与发达省份农民生活水平相比差距更大,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量在全国排位仍处落后。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实现“两个确保”即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仍是我省脱贫攻坚总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全力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