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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4-28 16:22: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个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二、普法对象  

  领导干部、全省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统计调查氛围。  

  四、普法举措  

  1.与统计调查工作相结合,并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责任单位:全省各级国家调查队;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2.与统计调查工作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调查一线的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全省各级国家调查队;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3.利用“山西调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全省各级国家调查队;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 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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