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森山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01 16:36: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2019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山西调查总队)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强化舆情监测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山西统计调查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围绕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宏观决策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拓展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内容,继续做好反映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数据指标发布工作;充分借助专家学者力量,有效提升数据解读效果;注重利用多样化解读方式,扩大解读传播力;积极探索新媒体应用,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加强统计调查数据发布,进一步丰富调查数据发布内容。继续推进调查数据开发利用,加大调查数据分析研究力度。在统计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发生时,山西调查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宣传解读,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统计调查数据公开舆情管理机制,各处室在数据解读、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等方面密切协作,协同发力。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配合重要统计调查数据发布,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消除社会误解。继续加强与宣传、网信等新闻主管部门以及主流媒体的联络协作,在经济形势舆论引导和宣传上联合发力。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三)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统计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统计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四)推进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依法公示山西调查总队直接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继续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五)推进“双随机”抽查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进一步推广“双随机”抽查,按照制度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不断加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工作,继续通过山西调查总队网站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并向有关部门推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了解联合惩戒部门使用统计失信主体信息情况。
三、深化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报道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准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舆论保障。
(七)推进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和印发学习资料等途径,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标准。认真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按月公布经批准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八)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动统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九)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规范山西调查队系统门户网站域名结构。做好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断完善山西调查总队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功能。
(十)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新媒体应用,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全省调查队系统新媒体培训,组建跨地域、跨专业的虚拟创作团队。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配合重大主题策划实施专题宣传。
(十一)多渠道推进公开与宣传。及时准确提供《山西统计年鉴》《山西年鉴》以及各专业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相关工作机制。举办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围绕国务院支持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山西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系列重大专题调查研究,扩大统计调查宣传领域。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发展成就为主题,结合报表数据和专业实际,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报告编写工作,系统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西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展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新亮点、新成就。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总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优化总队机关和市县调查队机构和人员配置时,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加强全省调查队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十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及时更新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十四)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调整完善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和样式。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在山西调查总队门户网站公开的统计法规文件和相关办事文件提供下载渠道,便利公众下载使用。及时公开山西调查总队组织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变动情况。按要求公布公务员招录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