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山西统计调查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17-05-26 16:27: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7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各项改革任务和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
参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通过总队官方网站等途径,公开山西国调系统统计调查制度。(法规制度处会同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负责)
(二)全力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公开共享。
及时更新总队官方网站“国调数据”专栏,着力推进统计调查数据面向社会公开共享,为社会各界使用调查数据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综合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按月在总队官方网站公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法规制度处会同办公室、各相关处室负责)
(四)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细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健全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在总队官方网站设置“统计法治”专栏,公布并及时更新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统计违法举报。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法规制度处会同办公室负责)
(五)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不断推进总队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地逐步向社会公开总队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确保规范统一完整。公开前做好详细预案,公开后密切关注舆情。进一步推进所属预算单位财务公开工作。(财务管理处负责)
(六)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着力统一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总队官方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招投标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负责)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等提出的有关统计调查工作重要事项,积极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维护、更新统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统计规章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统计规范性文件。对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总队官方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集中发布。(办公室、法规制度处会同综合处负责)
(二)按进度公开指标数据。
认真组织开展各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全省经济运行重要指标数据。进一步增加统计调查数据发布内容,逐步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指标数据。(综合处会同各相关处室负责)
(三)强化主动解读工作。
完善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机制,通过总队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与解读”栏目,在发布主要指标同时刊发解读文章,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进一步提升解读的针对性、深度和质量,为社会各界全面客观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重要参考。适时组织媒体通气会,解答经济热点问题。(综合处会同各相关处室负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大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评价、期待与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判处置。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综合处负责)
(五)优化统计调查数据服务。
进一步运用图解、动画、漫画、视频等形式,开发多元化统计调查科普及宣传产品。认真做好“两会”咨询服务,为参加全省“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高效便捷、翔实规范的统计调查服务。办好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综合处负责)
(六)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在总队官方网站及时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重点工作,刊发农普要闻、工作动态、进度安排、农普宣传等信息。积极联系相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全力做好农普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多种形式发布相关数据。(综合处会同农业调查处负责)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总队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统计调查重点工作相关栏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综合处会同办公室、法规制度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负责)
(二)完善公众咨询相关渠道。
不断完善公众咨询热线电话功能。在总队官方网站设置“统计调查咨询”栏目,加强安全保护,及时作出回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调查咨询服务。(综合处会同办公室负责)
(三)推进数据资料存储仓库建设。
推进数据资料存储仓库建设,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存储仓库,在保存好历史数据的同时,为社会各界使用调查数据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综合处会同各相关处室负责)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
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综合处负责)
四、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综合处会同办公室、法规制度处、各相关处室负责)
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序推进统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处室负责)
(二)提高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实行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