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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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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5-29 10:42: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以下简称山西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健全公开机制,着力强化公开力度,着力完善公开流程,着力优化公开渠道,着力丰富公开内容,着力做好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作质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切实增强统计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036403元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富有成效。但面对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数据发布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23年山西调查总队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分工。以《条例》为遵循,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公开效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公开水平。继续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能力培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素养。督促指导县级调查队认真落实《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不断提全省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强化数据发布,推升服务质效。适应全媒体时代新情况新变化的新要求,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拓展数据发布渠道;完善专家解读机制,增强数据解读针对性,提高权威性,提升通俗适用性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推升统计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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