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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1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总队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25 17:14: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山西调查总队)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围绕推动统计调查改革发展、围绕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质量、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进统计调查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促进统计调查规范统一迈出新步伐、促进统计调查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4

4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089516.74元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含山西调查队系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数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山西调查总队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山西调查总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加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力量。山西调查总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注重能力提升,优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注重对市县级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三是加强督促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山西调查队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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