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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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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27 15:45: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7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在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山西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明确山西总队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主管单位,综合处和法规制度处作为协管单位,承担组织协调总队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总队机关各处室和各市县国家调查队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建立了山西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各专业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指定了牵头单位,确保信息公开项目落到实处。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统计调查数据的特殊需求。

(三)加大统计调查数据解读回应力度。

根据新形势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山西国调信息网,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调查数据的解读,特别是对公众普遍关注和容易误读的统计指标,主动做好指标涵义、统计范围、调查方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统计指标等的解读。配合主要统计调查指标常规数据发布,开发制作系列统计指标图解和数据生产过程图解,增强解读的通俗化,让数据解读讲得清、听得懂、信得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通过山西国调信息网、新闻发布会、微信、出版物、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等载体,全方位拓展信息服务渠道,及时发布统计调查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3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93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6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2条,通过出版物、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928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对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8年,山西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与服务,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积极探索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更优质的统计调查信息服务。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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