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西总队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5-28 19:47: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2014年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调查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项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山西国调信息网、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开展活动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信息的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概述
2014年,山西调查总队在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调查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项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拓展公开内容,规范权力监督,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公开范围。一年来,围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充分利用山西国调信息网、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和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山西调查总队以提高调查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主线,立足统计调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监督,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山西国调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山西调查总队加强对全省国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总队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开会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山西调查总队成立了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以总队长刘顺国为组长,其他总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并设立领导组办公室,以加强领导,强化职责,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组织上得到有力保障。全省11个市级队和35个县级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工作网络体系。
总队还通过举报电话、领导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制度、责任、任务、措施、监督五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运转。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山西调查总队目前出台了《山西调查总队贯彻〈山西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统计调查数据、统计调查资料提供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并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上传及时限要求等做出了责任分工和安排。目前,山西调查总队主动公开信息包括7大项、13小项内容。为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们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处室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可执行性。
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山西总队制定的《统计调查数据、统计调查资料提供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资料公开前的涉密审查,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处室保密审查,本处室无法确定是否公开或关系重大的,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申请单》的形式依次报总队分管领导、总队长审定。领导审定同意后发布,公开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全力推进网站建设,加快统计调查信息化步伐
2014年,我们通过加强管理、强化建设、提升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加快了统计调查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是对总队外网进行了改版。2014年,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信息的需求,我们对外网进行了彻底改版,从版面设计到栏目设置、后台程序都进行了重新编排和优化组合。完善数据发布解读,精心改版设计了“数据发布、数据图表、视频专题”栏目;打造国调品牌,设计突出了“国调报告”栏目;加强统计调查宣传,实现了文字、图片、视频三位一体的网站展示模式,使得改版后的总队内外网内容更加丰富、更新更加快捷、可视可读性进一步增强,受到各方面的好评,提高了政府统计调查的公信力。到目前为止总队外网点击率达114万次,大大提高了统计调查信息的受众面,全方位展现了山西国调成果和国调风采,扩大了统计调查社会影响。
二是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加强了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和保密专用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严格要求每台保密机不接外网,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责任落实到人,对涉密计算机禁止与日常工作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以免数据外漏,造成泄密。为每台电脑购置安装了正版杀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减少了病毒的入侵,提升计算机的安全性,使电脑正常运行。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2014年,山西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网络信息公开
2014年,依托《山西国调信息网》,山西调查总队向社会全面、快速发布调查资料及数据20多万字,其中工作动态64条,分析信息313条,调查数据644笔,进一步发挥了关注民生、反映社情民意的职能。为配合国家统计局和总队重点工作部署,制作了“中国统计开放日”、“12.4统计法制宣传”等专题专栏。与此同时,开通了所有的市级国家调查队(11个)、县级国家调查队(35个)调查信息网,及时发布有关调查数据和重大事项。
(二)及时公开重点工作
山西调查总队及时公开重点工作,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公开统计改革发展情况,公开社会关注的统计调查数据,并加以解读和引导。
(三)通过媒体进行新闻发布
2014年,总队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信息公开、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新闻发布。一是与省统计局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分季度发布山西经济社会的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发布有关企业运行和关系民生的主要数据。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总队的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和情况、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总队有关活动;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信息。如每年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参加,发布CPI、PPI、居民收入等主要调查数据,各类媒体共采用信息、分析近百篇。三是对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及数据近30次,接受电话咨询等非书面查询20余次,满足了各界人士的需求。
(四)编发有关调查资料
一是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发送调查信息和调查报告。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共发送各类信息、报告近400篇;二是编印《2013年山西民生调查报告》一书,并公开出版发行。全书共45万字,真实记录和反映了2013年山西民生事业发展的全景,充分展现了民生改善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基础性资料;三是定期编印《山西国调信息》,主要刊登CPI、PPI、居民收入、粮食产量、畜禽产量等主要调查数据。
(五)及时向档案部门报送公开信息
按照要求,总队每年向山西省档案局和山西省图书馆递送统计调查资料和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档统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往年也没有实行收费。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总队工作职能所限,未涉及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改进措施
2014年,总队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品种,加强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力度,强化数据发布。
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促进山西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