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执法监督处 发布日期: 2024-12-19 11:40:00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章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进行了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新法落地,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全面贯彻执行的生动实践,又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统计保障。
文章强调,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要与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明方向,知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要与中央巡视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执法人员具体抓、各专业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文章要求,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始终把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放在第一位,切实抓好数据生产,严格落实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业务流程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一体推进数据质量核查“查处改”,持续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要进一步强化大数据和行政记录应用,加快推进CPI扫描数据和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拓展无人机在农业调查中的应用,开展遥感数据对农作物面积进行测量的实证研究,探索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要强化“山西调查微讯”公众号、综合法治类门户网站等“三微一端”新媒体效果,精心策划制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着力推进普法融入日常工作,打造现场普法和云端普法并行的新局面,助推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社会公众提升统计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